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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施行“不停车收费”
2010-08-13 09:27:53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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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非现金支付专用缴费卡的“低碳畅行卡”开始向公众出售发行

8月10日,位于石家庄东开发区长江大道26号的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客服中心投入运营。这标志着我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正式运行,作为非现金支付专用缴费卡的“低碳畅行卡”开始出售发行。

不停车收费卡可“一卡两用”据省高管局指挥调度中心高级工程师李彦新介绍,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TollCollectionSystem,简称ETC),是通过“车载电子标签+IC卡(我省称之为低碳畅行卡)”与ETC专用车道内的微波设备进行通讯,实现车辆不停车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

据介绍,目前“低碳畅行卡”已推出“记账卡”作为非现金支付的专用缴费卡。该卡配合车载电子标签,可用于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届时车辆无需停车,经过时自动扣费,栏杆自动抬起。如单独使用该卡,可作为高速公路通行卡用于人工缴费车道(MTC车道)。

预计9月1日实现京津冀通用

据李彦新介绍,目前“低碳畅行卡”的价格为50元,与之配套的电子标签的价格为350元。用户办理业务后,车辆即可在我省境内北京以南地区的所有高速公路使用,预计9月1日与京津联网后,可以实现京津冀通用。

省高管局指挥调度中心工程计划科副科长武海燕介绍,目前,全省共有9个发行“低碳畅行卡”和车载电子标签的客服网点,分别是河北省客服中心、邯郸、邢台、衡水、保定、秦皇岛、唐山、廊坊和沧州营业厅。其中位于省会的河北省客服中心已经开始营业,主要面向全省用户办理个人记账卡和电子标签的销售业务,单位记账卡的办理则暂需等待。其他各市的8个营业网点将于8月底前陆续开始营业。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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