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按照河北省政府的安排,从2009年冬季取暖期开始,河北省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冬季取暖补贴,平均增幅达45%以上。
据了解,河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按以下标准调整: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县(以上简称“坝上地区”)调整为960元;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和秦皇岛市的青龙、保定市的涞源县调整为800元;省内其他地区调整为640元。2009年冬季取暖补贴按老办法和标准发放的,其按新办法和标准的差额,按新办法进行补发和发放。取暖补贴由原来的一次发放,改为按取暖期逐月纳入退休金发放。
来源:燕赵晚报 编辑:肖亭 单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