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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副会长:捐赠资金不可用于人员和机构的经费支出

2012-08-02 13:39:17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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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秘书长王汝鹏介绍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在《意见》上称,红十字会使用的捐赠资金开展的人道救助工作产生了实际的成本,可以从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请问列支的额度是多少?使用的范围是什么?另外,《意见》上还称,捐赠的资金不可用于在编人员和机构的经费支出,请问红十字会管理运营的支出还是像过去那样从政府那边过来吗?还是有其他的途径?

赵白鸽说,网络事件以来,红会希望向社会做出说明,在整个人道救助、人道事业上不是无成本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目前在国际上,这个成本的范围大约在10%左右,各个国家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这个成本用于什么呢?一个是刚才讲到项目的运作,比方说捐了物资,物资要运走,所到的地点要有通讯、交通,信息等等的费用。关于资金管理,有三条:第一条是根据项目产生的实际成本,据实列支。第二点规定得非常严格,在编人员不得使用这部分经费,包括在编人员的出差、工资、社会保障,红会要经得起审计,所以这块请大家放心。第三是规定了必须有限定的额度和使用范围,所谓的使用额度目前定在6.5%以下,国际上是10%左右;还有一个使用的范围,原则上是用于非在编人员支出和相关项目的实际成本支出。

来源:人民网  编辑:马原

编辑: 马原 标签: 红会 意见 在编 经费支出 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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