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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营改增”税率不增,市民莫担忧

2016-04-06 17:32:34 来源:中国日报网河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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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河北频道秦皇岛4月6日电 “人咋这么多?这得什么时候才能排到我们啊!”4月5日上午8点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门前,望着业务大厅内黑压压的人群,前来办理个人转让住房业务的市民王女士无奈地说。

王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偶然。日前,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海港区地税局窗口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最近几天,前来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的市民数量猛增,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以上。前来办业务的市民一天比一天多,偌大的业务大厅竟然面临人满为患的窘境。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一些市民对于今年5月1日即将全面推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的错误解读。”海港区地税局相关业务负责人高斌这样认为。他告诉记者,因为对于政策理解存在偏差,一些市民误以为“营改增”后,税率将提高。因此,不少市民近期开始扎堆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

高斌表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根据这一条款,一些市民误以为‘营改增’之后,税率将从原来的5%提高到11%,但实际上这一条款并不适用于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业务。”

高斌介绍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高斌提醒广大市民,根据过渡政策,“营改增”后税率其实并没有增加。因此,有卖房意向的市民不必急于在5月1日前办理二手房买卖业务。(完)

编辑:涂恬 标签: 营改增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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