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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启动试点实施

2012-08-28 10:48:19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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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郑州市启动试点实施。河南省同时出台了与之配套的《河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对试点市改革工作进行细化,现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将统一办理职称过渡手续。

针对现行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与教师队伍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按照中央部署,河南省在郑州(含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焦作、许昌三市的中小学领域开展职称改革试点,通过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并将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

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原来的职称怎么办?《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规定,这部分人员按照现聘任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和聘任手续。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保留原任职资格,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新的岗位聘用程序择优聘用。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三个试点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10月底前全面完成。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改革试点于今年12月结束,待试点改革经验成熟后,将在全省推开。

郑州中小学教师将于10月底完成新老职称过渡

新职称等级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业内人士:本科学历的老师,每次评审都通过,约20年评上“正高”

河南: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启动试点实施

制图/方毅夫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28日讯大河网报道:如果一切顺利,郑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年内将有人拥有正高级职称,即教授级中小学教师。

昨天下午,2012年度郑州市职称工作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上,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涉及全市10余万人,这些人员过渡到新职称后,再组织2012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中小学教师分为5个等级

改革后,如果中小学教师评上正高职称,在职称待遇上将相当于大学教授。

根据郑州市相关规划,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幼儿园教师和以前一样,参照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新职称等级分别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的职称(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改革后,现中学高级教师对应“副高”(新职称和原职称的对应关系见上表)。

新老职称过渡10月底完成

根据安排,郑州市今年小学教师(含初级、中级及以上人员)将于10月底完成全员过渡,共涉及全市10余万人。

呈报单位应于9月20日前完成《人员过渡登记表》的填写及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在河南商报记者看到的审批时间安排中,巩义市排在第一个,定于9月21日审批;市直有关单位排在最后,定于10月26日审批。

统一办理过渡手续后,再开展各级别新的职称(职务)评聘,新的评聘工作将于11月初另行安排。按照会议要求,郑州市将于9月至12月底完成2012年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正高级教师评价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核准的职务数额,由省人社厅、教育厅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两部批准。

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的评价标准将有所区别,以体现中学、小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此外新的评价标准将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根据相关安排,少先队辅导员职称申报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范围。

今后,小学教师调入中学任教,不再需要转评。业内人士估计,如果一位本科生毕业后,每次评审都顺利通过,大约20年就可以评上“正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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