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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城管每天需做件好事 不准没收摊贩商品
2010-12-10 16:49:51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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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被冠以“粗暴”形象的城管执法人员,将变得温柔———昨日(12月9日),记者从(重庆)市市政委获悉,本月3日开始实施的《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简称《规范》)对城管队员进行了“十禁止三必须七严格”的要求。此外,明年起,还将要求全市6500多名城管队员,每天上街巡逻时都为群众做一件好事。

不准没收摊贩商品

市市政委主任王元楷说:“要避免执法中发生纠纷,先从提高自身素质做起。”

《规范》要求城管人员执行公务必须着装,但着装就不能外出办私事;执法时以教育规劝为主,能不处罚尽量不处罚,不准没收小摊贩东西,只能暂扣,实在严重的,没收板车等工具,但出售的水果等东西不能没收。

此外,在执法中城管人员必须全程录像(照相)全面取证,原片保存不能剪辑。《规范》甚至详细到男同志不得留长发、胡须,女同志不能化浓妆等细节。

每个队员签承诺书

王元楷称,市政部门将与每个城管人员签下承诺书,一旦不遵守,轻者处分,重者可能开除。

据了解,今日起,市市政委将召集区县市政局召开《规范》实施推进会,与每个城管队员签下承诺书。

温柔执法后执法效力会不会受影响?市市政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恰恰相反,“这应该是一个良性循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后,城管素质高了形象好了,老百姓的支持度也会随之提高,对执法效力来说应该更有促进作用。”

每人每天做件好事

市市政委副主任陈泯说,他至今还记得,6年前刚调到市市政委工作时,那一年被媒体曝光的城管粗暴执法有70多件,但今年以来,媒体曝光和各方投诉一共不到10件,其中还有部分尚未定性的,“说明执法人员素质确实在转变。”但为什么一遇纠纷,执法人员总是一边倒地被认为有错?陈主任说,这是在为以前的粗暴买单。

据悉,为改变城管执法人员形象,让执法人员更“亲民”,明年起,市市政委拟要求全市6500多城管人员上街巡逻时都必须为群众做一件小事,抱小孩、扶老人、撑雨伞、送防暑药……事无大小,但必须每天做一件好事。(记者 张一叶 实习生 柏云辉)

主城每天1.6个城管队员被打伤

市市政委主任王元楷昨日通报了一组数据:今年1月至8月15日,主城10区共发生行政执法纠纷240多起,其中有364名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被打伤,其中正式执法人员165名、协管队员199名,产生医药费12.28万元。算下来,光是主城,平均每天就有1.6个城管队员被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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