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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禁止为完成节能目标限制居民用电
2010-11-24 10:15:49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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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正常发用电秩序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而限制居民生活用电。

据了解,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然而随着年底临近,还有少数地区为突击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仍在采取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特别是居民生活用电合理需求、强制性停止火电机组发电等错误做法,不仅违背了节能减排的初衷,不利于节能减排的持续深入开展,而且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通知》指出,目前正值冬季采暖和用电高峰期,要立即恢复受影响的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户的供电,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和发电生产;继续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落后产能和违规建成项目,要依法、按程序停止供电;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用电,杜绝“亮化”工程等浪费现象。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加强电力运行监测,及时协调发用电矛盾,对少数地方采取的影响重点用电需求和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错误做法,要立即制止。安排好发电生产和设备检修,积极采购和储存电煤,确保发电生产和供热用煤需要。

另外,《通知》表示支持新兴产业和结构调整项目,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特别是控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扩张。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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