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祸案肇事者再精神鉴定:案发时为精神病状态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7-03-01 18:43:57

南京宝马撞人案鉴定 9 大疑问:官方逐一回应

(2015-09-08 报道)9 月 6 日,南京市交管局在其政务微博上发布了南京 "6·20" 宝马案的最新消息,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 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对肇事嫌疑人王季进的司法鉴定结果一经公布,便受到公众强烈关注。截至 9 月 7 日 17 时,微博评论已达 1.6 万余条,转发 1 万余次。什么是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为什么要强调 " 作案时 "?这个鉴定结果是怎么得出来的?

昨天,江苏省司法厅主办的 " 法润江苏 " 网站和南京交管局都对司法鉴定的详细情况做出了回应,称 " 嫌疑人案发前后出现精神异常敏感多疑 "。现代快报记者也采访了其他心理专家和法学专家,对这个司法鉴定进行了解读。

1、有没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个病?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表示:"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三大临床特征: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急性,是指起病过程很急,一般在两周内起病;短暂性,是指病程持续时间不长,整个过程一般在一个月以内;精神病性,是指以幻觉、妄想进行逻辑推理,比较多见的如被害妄想等。"

据这位鉴定人员介绍,临床特征为起病快、病程持续时间短并表现为精神病性且又找不到发病原因的精神障碍,就是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该鉴定人员表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在临床上时有所见,并不算是一种罕见的疾病。这类疾病患者发病时会对环境发生攻击,这里的环境包括物和人,比如妄想杀人等等,社会危害性比较大。

现代快报记者也采访其他相关心理专家。鼓楼医院心理科杨海龙说,门诊时也能接诊到这样的患者。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心理精神科主任袁勇贵表示,有研究表明,在美国,急性短暂性精神病占所有首发精神病的 9%,女性发病率是男性的两倍。

有的急性短暂性精神病人在发病前是有预兆的,比如刚刚经历过一次重大生活事件,或者长期失眠都可能导致发病。当然,也有一些病人发病是没有任何诱因的。

2、为什么会想到要去做精神疾病鉴定?

据南京交管局介绍,之所以要做精神鉴定,一是肇事嫌疑人妻子委托辩护律师提出了申请,二是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也有相关要求,三是肇事嫌疑人在肇事前后出现一系列异常表现,如:嫌疑人事发当天上午报警称有人要陷害他、手机被监听;在派出所留置审查时,嫌疑人表现狂躁,以头撞墙进行自残,思维、语言时有混乱。

此外,嫌疑人对医护人员的态度也十分反常。因为有一系列不正常的症状,所以刚开始我们怀疑是毒驾或酒驾,但这两个因素都排除后,根据嫌疑人的这些异常表现,家属的申请和检察院要求,决定委托权威机构对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

3、为何时隔两个月才得出鉴定结果?

据南京交管局介绍,7 月初他们与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8 月 31 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结果,这个时间长度符合法定时效。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目前,虽然鉴定机构得出了 "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 这一鉴定意见,但嫌疑人仍处于羁押状态,后续司法程序还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4、南京脑科医院是否有鉴定资格?如何鉴定的?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表示,我们是国家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对精神障碍类疾病进行鉴定。我们收到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委托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鉴定。这一鉴定结果不是哪一个人作出来的,而是按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来鉴定的。

鉴定有 5 位医生参与,所有的鉴定人员都分别单独阅读了公安机关送检的所有案卷,对被鉴定人进行了精神检查,根据需要向公安机关调阅了有关视频资料,并进行了补充调查、询问了目击者。

据王季进的父亲及祖母反映," 王季进平时身体较好,但有时受到刺激,心情不好时会发狂,骂人,说要杀人,手挥来挥去打人,但没有打过人 "" 十几岁时开始有这种现象 "" 在村医务室看过,也没有检查出病因 "。

" 依据《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JD0104001-2011),我们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发现,他神志清楚,交流欠佳,半闭双眼,爱搭不理,数问不答,时而点头,时而摇头,期间点头表示想见家人。"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介绍说,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我们最终做出了这一鉴定意见。

5、如何评定嫌疑人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鉴定意见书,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这又是如何进行评定的?据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介绍,依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JD0104002-2011),评定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在法律能力评定方面,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季进本案的开车目的虽有诸如 " 就是想转转 "、" 坐在车里等不如开着转转 " 的交代,但也有开车前突然感觉周围如梦境、当即感觉 " 不走就走不掉了 " 以及案后莫名地称妻妹被杀等精神病性症状的交代,故认定本次驾车有受疾病的影响。

此外,王季进智能正常,驾龄多年。任何一位驾驶员均知,车速过快可引发交通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王季进在市内道路上驾车超速至 195.2km/h,存在主观上疏忽大意、过分自信。

如他自述 " 我一个人开车就喜欢开得快,见缝就钻 "、" 油门在我脚底下,我踩得重就开得快 ",这些言语既有王季进在对答时的情绪性反映,也反映出他平时对开快车后果的认识不足和不够重视。他在审查中表示对不起受害者,愿意承担责任," 就因为我车速太快了才造成的交通事故 "。

鉴定人员表示,"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已被批准逮捕,如何适用该条款,将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