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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批城管等部门执法“挑软柿子捏”

2015-02-10 10:15:03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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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批评城管等执法部门:对豪宅违建束手无策,执法“挑软柿子捏”

北京西城区政府曾在93号院事故发生后表示,2014年7月底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就对德内大街93号院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该院落有工人正在偷挖地下室,马上要求停工并扣留了施工工具,责令施工负责人限期到城管执法队递交施工手续,并要求施工负责人转告业主到规划分局接受调查。

然而,几天后,只有一名工人到城管部门递交了由规划部门核发的只允许翻建三间住房,规划面积为69平方米、层数为一层平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4年8月4日,城管部门依据北京市228号令《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将德内大街93号案件发函移交至西城区规划局,而业主一直没出现。2014年10月13日,93号院申请翻修竣工,西城区规划局提出,必须业主亲自到场才能验收,这才见到了业主李宝俊,并告知施工许可证不包括私挖地下室,无法验收,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其违法建设行为正式立案。

当时,李宝俊本人同意按照要求回填地下室。此后,执法人员多次到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已围上围挡、大门紧闭,未听到违规施工的动静,也再未接到市民的举报。

而实际的情况是,对于有关部门要求回填的要求,业主只是嘴上说说,实际却仍在持续偷挖。

众多网友吐槽说:一面是屡见报端对普通民众房屋的强硬拆除,一面是对豪宅违建的束手无策,有关部门在执法中缺乏公平性,在“挑软柿子捏”。

对此,一名接近北京城管部门的人士周瑾(化名)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执法部门在处理违建时确实难以做到一致对待。不过周瑾解释说,这是有原因的—城管执法部门级别不够。“还是受到很大的约束,一般敢于搞大动作违建的人都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就说这次这个人大代表吧,人家基本上比地方城管部门的一把手级别(地位)都高,比如一个执法大队长也才正科、副处,城管要去对他做些什么处理措施难免投鼠忌器,所以还是级别太低,不敢查,也查不动,除非上面有指示。”周瑾说。

周瑾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北京目前对违建进行监管的政府部门主要有两个,分别是城管以及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行政处罚法》。

据周瑾介绍,违建情况多数是根据居民举报掌握,也有上街检查获取。发现违建之后,处理违建的程序大致如下:城管接到举报后到现场核查,查验是否具有报建手续,认定违建后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首先通知当事人自行拆除,若当事人没有自行拆除再下达强拆通知。而在已有的案例中,大多数执法都被卡在了初期的“现场核实查验”上。此时由于业主往往闭门不见,约谈不来,违建证据就无法查实。

“有些时候人都找不着,像这次这种人大代表要是躲起来你根本没法找,你又无权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也不可能违反程序直接跑到人家家里把违章建筑拆了,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不配合的话,工作会很难往下做。”周瑾说,“所以处理时间一般会拖得很长,从发现违建到处理完毕,平均周期通常都在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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