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日,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沈阳市卫生局、公安局称,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感。(7月5日《北京晨报》)
在医疗纠纷中,医院与患者到底谁是弱者,这是个罗生门式的问题。有的医院级别高,有权有势,往往不把患者权益放在眼里;有的患者背后有人,有钱有势,也能会让医院难以应付。至于医闹,我觉得这是弱者的维权方式。试想,倘若患者及其家属能够得到公正的裁判,他们会以“在医院内停放尸体、拉横幅、设灵堂、堵大门等”方式维权么?
是的,确有不讲法律、不讲道理的患者家属,试图不正当的方式“绑架”医院,来谋取不合理的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确需公安机关或者法院等公权力机构的介入,以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障医生、医院以及其他患者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公权力机构应该中立的裁判者,而非偏向一方,从而引发更多的医患矛盾。
激战正酣的世界杯,让我们见识了裁判公正之重要。警察们受聘医院副院长,类似于让裁判上场踢球,其中立性与公正性,恐怕很难保障的。而《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十款也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看出,警察受聘院长,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合适的。
“不占职数、不拿待遇,履行职责。警察在履职的过程中要保持中立,做好医患之间沟通的桥梁,妥善处理双方的关系。”这是沈阳市公安局的承诺。但诚如论者的质疑,“不担任副院长难道就不能履行职责吗”?答案也是否定的。即便不当副院长,警察们同样可以指导医院处置医患纠纷、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警察受聘院长,其实际效果,只会使医院更有震慑力,在医患纠纷中更有话语权而已。
对于患者及其家属的无理取闹,公安机关只要多出警、多公正执法,多设警务室,同样也能维护医院的利益,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就此而言,警察受聘院长,无疑是多此一举。另外,虽然受聘警察“不占职数、不拿待遇”,但谁能保证警察们都有如此操守?裁判成了球员,谁能保证警察会“保持中立”?警察成了医院的人,多少患者家属会认为他将主持公道?
今年初,河南农民魏克兴用乡长茶杯喝水,被拘留七天,充当其打手的,正是当地的派出所所长。媒体惊呼“警察不是私人的保镖”,指的是“公权力的私人化”。现在,警察受聘院长,成了个别部门的保镖,则是“公权力的部门化”。从“瓮安事件”到“孟连事件”,政府和公众都已取得共识:警力不能被滥用,不能被动辄推上一线。警察受聘院长,是“随意将公安推上一线”,如此饮鸩止渴、抱薪救火,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