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一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快推进和人民权利意识的日趋增强,劳教制度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比如执行中扩大化、随意化,有的部门以劳教之名行刑罚之实,导致劳教扭曲为法外施刑。
过去几年,要求改革劳教制度的呼声不断,特别是在出现了几起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之后,这一制度更是成为众矢之的。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湖南妇女唐慧的女儿被强奸,当她要求有关部门对嫌犯施以严厉处罚时,她自己却被送进了劳教所。在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多次发表“负面言论和信息”而被处以劳教。
中央已经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年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进劳教制度改革将是2013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地方已经行动起来。上个月,云南省对涉及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的劳教审批一律停止,对其他违法情形的劳教审批进行严格控制,能用其他相关法律进行处理的不再采用劳教手段。而经济发达的广东省也在1月份透露已做好适时停止劳教制度的准备。
“但是一步到位取消劳教制度,目前看仍有难度。”杨伟程认为,作为过渡,可以缩小劳教对象的范围。
邓辉建议,改革首要的是把劳动教养的决定权交给司法机关,同时注重社区矫正的作用。
戴仲川也表示,对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建议全国人大通过制定如违法行为矫治法等相关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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