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家电下乡”月底收官

2013-01-07 15:14:11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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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云南省“家电下乡”实施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自此之后购买的家电产品将不得享受国家补贴政策。

农民群众如有购置家电的需求,可抓住最后一个月的机会进行选购,充分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截止目前,云南省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9540个,全面实现了销售、售后服务体系乡镇全覆盖。“家电下乡”工作启动至今,全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732.4万台,总销售金额达167.6亿元,兑付给农民补贴19.2亿元,让农民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在云南省16个州市中,有10个州市的累计销售额突破了10亿元。销售额在前四位的是曲靖市、昆明市、红河州、大理州,这四个州市的销售额均在14亿元以上。其中,曲靖市的销售额突破了20亿元,达到22.8亿元。

在10大类“家电下乡”产品中,有四类产品的累计销售额突破10亿元,分别是热水器、冰箱、彩电、洗衣机。这四大类产品的销售额占10类产品的比重达到93.7%,成为家电下乡的主打产品。其中居榜首的热水器销售量达到148.9万台,销售额达到47.7亿元。

“家电下乡”是国家推出的一项扩大农村消费的政策,由商务、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13%的财政补贴。云南“家电下乡”实施四年来,在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介绍,2009年2月,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启动,家电下乡产品有彩电、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热水器(包括太阳能、电力、燃气)、电脑、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电动自行车十大类产品,5000多种规格型号。(记者 李映青 郭安菲)

  实习编辑:李怡霏

编辑: 宁波 标签: 云南 家电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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