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子雪山保护管理条例昨听证 代表希望保护好雪山照顾好百姓

2014-11-05 10:37:58 来源:春城晚报
打印文章  

昆明市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

轿子雪山,属于森林生态系统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6456公顷。

保护区

分为

核心区 除管理局依法进行巡护、定位观察研究和定向资源调查外,禁止其他人为活动。

缓冲区 除因科研教学目的经批准进入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采集标本外,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实验区 可开展适度的科学实验、教学实习、科普教育、生态旅游和驯化培育珍稀动植物等活动,此外还有一些新规及奖惩措施。

“禁止令”

禁止迁入

严格控制保护区以外的人员迁入保护区内定居,一经发现,坚决清理遣返原籍。原居住在实验区的村寨群众,在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经营活动。

禁止砍伐

保护区内严禁从事盗伐、滥伐林木、毁林毁草,捡奇石枯木、砍柴、放牧、采药等;严禁擅自围、填、堵、截保护区内的湖泊、河流、泉水、瀑布等。

禁外来物种

未经管理局批准,禁止马帮进入保护区。此外,未经动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并获管理局批准,竹、木、花草、种子和动物禁止引入保护区。

禁破坏性项目

禁止建设破坏地形地貌、自然山体、林木植被和有污染的项目。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当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有偿使用

拍影视片先申请还要交费

凡需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研、教学、考察、参观、拍摄影视片、登山等活动的,须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得入内。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规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并交纳保护管理费。

要征收水资源费

建立保护区水源涵养林补偿制度。对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受益的供水、发电等主体征收水资源费,专用于保护区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制定,但应当征求管理局的意见。

搞旅游

要交生态补偿费

保护区内的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凡依托保护区景观资源开展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从经营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生态补偿费用上缴同级财政,专项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发展等。(左学佳)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精彩热图

瓷娃娃自立生活项目毕业典礼在京举办

新疆18对乡村青年婚礼乘马车巡游3000人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