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本月起施行 餐馆公园禁最低消费

2014-11-02 11:00:07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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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3

无合法手续的会所要关停

《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本月起实施。规定明确,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已经设立的私人会所依法依规整治,区分情况处置:没有合法手续或者手续不健全的予以关停;有合法手续但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有合法手续但经营对象、范围、形式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转型或者停业整顿;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非经营用途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调产权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

记者点评

商家想打“擦边球” 没门!

在公园或历史建筑内设餐厅、私人会所曾是“高大上”的项目,经营的商家觉得,“这里不是一般人能拿得下来的,在这里开餐厅开会所,牛气!”;消费者也觉得,“这里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在这里吃饭娱乐,有面子!”事实上,占用这类公共资源开会所开餐馆,一般消费金额都不会低,利用建筑的文化底蕴、环境的优美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不仅助涨奢侈之风,更是侵占了普通百姓到此观摩的权利。该项规定明确了如何处罚,还明确了多种设立形式,或能让不少想打“擦边球”的商家铩羽而归。

编辑:张少虎 标签: 办法 新规 公园 退市制度 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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