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罚没财物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从8月1日起,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罚没财物将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公共资源交易原则进行交易。
去年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旨在建立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目前已运行半年,运行状况良好。为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的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罚没财物将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为做好前期工作,省监察厅今年5月组织召开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资产和省公安厅罚没资产工作座谈会。根据座谈会精神,省委政法委牵头起草了《关于罚没财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省招标采购局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罚没资产进场交易问题进行了调研,研究起草了相关文件,明确罚没财物进场交易的范围,行政监察、行业监管、业务监管和交易中心的主体和职责,以及进场交易规则、流程、工作制度等。
经过前期调研、准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罚没财物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条件已成熟,交易中心场地、设施、人员也已完全准备就绪,随时可为罚没财物进场交易提供服务。
按照规定,拍卖将作为罚没财物处置的主要方式。罚没财物进场交易依据“应进必进”原则,不宜进场交易或法定只能变卖处置的财物,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来源:云南日报(记者 陈晓波)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