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州纪委纠风室田军主任带领州检查组一行4人,利用2天时间对和硕县申报创建2011年自治区“行风示范窗口”的4个单位进行验收和对2008年挂牌表彰的1个单位进行复验。
州检查组一行严格按照创建“行风示范窗口”标准和要求,对该县2011年申报单位和2008年挂牌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验收。检查组通过听取创建单位工作介绍、召开座谈、实地查看、发放测评表等方式,从领导重视、制度建设、办事公开、群众投诉、办理反馈、履行职责、工作业绩、廉洁从政、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对各创建单位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并对检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
通过检查,检查组一行对该县“行风示范窗口”创建各单位开展工作既给予了充分肯定,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了该县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据悉,本次验收申报创建2011年自治区“行风示范窗口”的4个单位是和硕县公安局清水河派所出、和硕清水河供电所、巴州粮食局马兰军粮供应站、和硕县工商局金沙滩工商所,进行复验的是2008年挂牌表彰的和硕县公安局特吾里克镇派出所。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通讯员 张华、王小成)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