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加强对“村官”的管理,和硕县积极探索规范“村官”行为新途径,把规范“村官”决策、加大“村官”监督等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村官决策的明主化、科学化。明确规定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级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等四议步骤进行,对决议和实施结果严格公示公开。
二是坚持“勤廉述询评”制度,强化村官廉洁意识。制度要求村干部把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述职述廉主要内容,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勤廉双述”情况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现场评议,并要求双述对象结合自身工作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勤廉述询评”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村“两委”成员廉政勤政、爱岗敬业的意识,筑牢了全体党员干部拒腐倡廉思想防线,为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通讯员 魏巍、王小成报道)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