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民族舞蹈节吉祥物吉祥物“石榴仙子和葡萄精灵”
6月24日下午,历史近三个月的中国新疆民族舞蹈节吉祥物征集活动落下了帷幕。来自乌鲁木齐市的平面设计师邓伟民的参选作品“石榴仙子”“葡萄精灵”脱颖而出,成为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吉祥物。
吉祥物“石榴仙子”“葡萄精灵”是以新疆的特产水果石榴和葡萄为原型进行设计。“石榴仙子”是由石榴变形出来的小姑娘,象征着热烈、丰饶、多子;“石榴仙子”头顶上的石榴花蒂代表着天山;“葡萄精灵”是一颗葡萄延伸出来的舞伴,象征着纯洁、宁静、甜蜜;石榴仙子和葡萄精灵预示着团结和睦、幸运吉祥,充分体现了舞蹈节的主题与宗旨。两个吉祥物身披艾德莱斯图案,活泼动感,充满灵性,突出了舞蹈节主办地的地域特色;活泼可爱的表情和颜色的相配更加吸引人们的眼球。
新鲜出炉的吉祥物“石榴仙子”“葡萄精灵”与舞蹈节徽标一起将作为舞蹈节永久的品牌识别标识,应用于舞蹈节有关的旗帜、场地、印刷品、动漫、以及其他衍生产品。
据悉,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将于2011年7月20日至8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举行。为将舞蹈节办成精彩、难忘、成功的艺术盛会,根据国际惯例和实际需要,舞蹈节组委会从3月25日起,在全国开展了吉祥物征集活动,要求设计作品体现舞蹈节“以舞蹈艺术桥梁,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宗旨;体现“和谐中国、多彩世界”的主题;体现新疆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内容新颖,具有时代特征和国际色彩;有较强的市场开发价值,并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和喜爱。征集公告发布后,得到了全国各地的热烈响应,舞蹈节组委会共收到来自上海、辽宁、湖北、广东和新疆等11个省市(区)39人的应征作品45件。
舞蹈节组委会组织专家经过初选、复选和评审等几个环节,评选出最终入选作品一件,作者将获得奖金1万元人民币及证书;优秀奖9件,其设计单位活个人将获得1000元人民币及证书;鼓励奖8件,其获得荣誉证书。另外,每一位获奖者将得到舞蹈节开幕式入场券两张。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第二节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组委会副秘书长徐锐军,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处长张晓宁,自治区大型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主任陶延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阿里木江·阿皮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范萍给获奖者颁发了证书和奖金。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 茹克雅)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