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0年查处十大典型案例
3月9日,记者从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拳出击整治医药市场,曝光2010年查处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典型案例,向经营假劣药品者再次敲响警钟。
案例一、邮购使用假药案
1月19日,执法人员对伊宁县某卫生室检查时发现标示某研究所生产,无批准文号复方哮喘灵胶囊8瓶。经查,是从外地邮寄来的假药。执法人员没收该批假药和违法所得,处以3.5倍的罚款。
案例二、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
3月8日,执法人员在霍城县某药店发现标示泰兴市某医用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医疗器械。经查,该药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执法人员对该批医疗器械进行扣押、没收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
案例三、从无许可证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案
3月9日,执法人员在新源县某诊所发现供货方伊犁某医疗器械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已过期。经查,该诊所自2009年10月8日至2009年11月4日分别四次从伊犁某医疗器械公司购进各类医疗器械4批共14个品种。执法人员责令该诊所立即停止从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四、使用劣药案
4月7日,执法人员对昭苏县某医院使用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高滋斑片进行抽样,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依照规定,定性为劣药)。执法人员对该医院使用劣药进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罚没款共计 4531.74元。
案例五、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4月15日,群众举报在特克斯县某药店购买了1盒标示黑龙江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氧氟沙星滴耳液,使用后感到不适。经调查,该药店销售此药品未凭处方。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该药店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六、使用失效医疗器械案
4月26日,执法人员在伊犁某医院进行检查时,在该医院检验室内发现标示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尿微量白蛋白试剂等3个品种共7盒医疗器械超过了有效期仍在使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医院的过期医疗器械进行没收并处以12500元罚款。
案例七、从无许可证企业购进药品案
5月21日,执法人员在伊犁某医院发现标示乌鲁木齐某科技公司销售给该院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票据2张,数量共80盒。经查,乌鲁木齐某科技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对该院给予没收违法所得5280元,并处3倍罚款。罚没款共计21120元。
案例八、无证经营假药案
6月21日,根据举报,执法人员与公安部门在伊宁市马某经营的日用品店发现标示美国某制药公司生产的Diprofos注射剂16支,日本某会社监制的快灵腰痛丸3瓶。经查,该店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所销售药品包装上无任何中文标示并且无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依照规定,定性为假药)。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对日用品店负责人马某进行没收未销售假药和违法所得,并处4倍的罚款。
案例九、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7月20日,执法人员在巩留某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医院药房内摆放有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490瓶,标示苏州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经查,该医院购进上述药品时,无任何合法票据。执法人员依法给予没收未使用的药品和违法所得3014元,并处货值金额3.5倍的罚款(57540元)。罚没款共计60554元。
案例十、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案
7月20日,根据举报,执法人员在巩留县某药店发现标示为周拔皮百痛贴,有假冒之嫌。经查,该厂家从未生产过周拔皮百痛贴。该产品属于无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执法人员给予警告,并处5456元罚款。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通讯员 史雪红 宋冠英)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