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天津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了308天,这是天津市连续第5年收获超过300个“蓝天”。据悉,今年天津市将继续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推进燃煤设施烟气脱硫工程,以确保天津市空气质量水平保持稳定。
环境监测部门介绍,衡量空气质量的指标主要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分为“优、良、轻微污染”三个等级,当日空气质量主要看三个指标中最低的那一项。如果均为“优”,则为一级天;最低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为“良”,则为二级天;只要有一项为“轻微污染”,则为三级天。
数据显示,2005年至今,天津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一直维持在300天以上。特别是自2008年天津市开始实施第一轮生态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天津市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严格执行污染源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制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0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三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首次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据了解,今年本市将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同时,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按照国家要求确定并公布重点企业名单,配合环境保护部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根据规划,到2015年,在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燃煤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中心城区和城市近郊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城市远郊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
来源:渤海早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