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在深圳街头,不时看到电动自行车在大马路的车流中见缝穿插、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在人行道横冲直撞……电动自行车带来的街头险象和乱象,让许多市民担惊受怕。
深圳市公安局日前依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从2011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在深圳主要区域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警方表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主要为安全起见
1997年,深圳取消自行车专用道、把自行车“挤”上了人行道,成为国内第一个没有自行车专用道的城市。
但多年不把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深圳,近年却有了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争道、抢道、霸道的电动自行车时常滋事惹祸。近3年,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处罚26万余宗,警告、纠正368万余宗。该局的统计数据表明,深圳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近3年已造成152人死亡、685人受伤。
据深圳市交通警察局的测试资料,街头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普遍超过每小时15公里的限制。罗湖区清水河路口的一位交通协管员说,电动自行车速度快、发生事故危害大,没有牌、出事逃逸多而且难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