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仓还说,以前服刑人员入狱搜身检查时,有些监狱为体现监狱的威严和保证监管安全,要求每名服刑人员必须抱头蹲在地上,无形之中使服刑人员增加了对监狱干警和服刑改造的恐惧。监狱管理整改后,北京监狱为新收押的服刑人员在待查、待分期间配发小凳子,改变过去“抱头蹲地”的管理模式,体现了监狱的文明与人道。
冯建仓说,保障服刑人员人权,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要树立尊重服刑人员人格的理念,要避免对服刑人员的“非人格化心理”,譬如检察官习惯用“没有人性”“发泄兽欲”之类的词语来说服法官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在法院判决书中类似对犯罪人非人格化的词句亦很常见。
他说,针对全国30余万监狱工作人员的人权培训工作正在逐步开展,由其作为分册主编的一本20多万字的《人权知识监狱人民警察读本》今年10月份即将出版,有望成为监狱系统培训工作人员人权知识的教材。
“既要完成打击和控制犯罪的国家责任,又要避免对进入矫治场所服刑人员的非人格化,这是一个长期的挑战,”冯建仓说:“监狱工作人员人格意识的培养要长期进行。”
中国1997年修订的刑法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同时,中国宪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国家赔偿法等一系列法律都从不同角度规定了监狱服刑人员的权利。
来源:新华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