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时政
人民日报见解:保障房不能只盯着“建设”
2011-08-05 08:55:3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主要落在地方政府肩上,地方政府的资金、土地压力非常大。广东这种企业自建保障房的方式,实际上是缓解压力、加快建设进度的一种探索。

对于这种探索,不能堵,而要加以规范和引导。比如大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就应该将其纳入政府整个保障房建设的盘子里。从土地供应、规划、建设、分配,都应该统一进行。政府应该设立一个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可以自建保障房的条件,不能“谁想干都能干”。

同时,政府也应该对其进行统一的监管,以保证这些保障房分配给普通员工,只租不售,多余房源向社会供应。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可以直接“接盘”,由政府按照既有的保障房管理规定来组织分配。

在鼓励类似探索的同时,政府的思路应该更加开阔,不要仅仅把目光盯在“建设”上。现在我们讲“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实际上是将两个住房体系割裂开了。要搞好调控,没有保障房不行。要搞好住房保障,也可以发挥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比如,现在市场上有很多房龄较长、户型不合理的存量房,不少老百姓想卖这些房子,再购买改善型住房。但是,这样的房源在市场上不好销售,加上限购政策的影响,流通起来很困难。但这些房源,往往户型小、配套好、位置优越,很适合用作保障性住房。

政府完全可以收购这些房源,加以改造和翻新,作为保障房出租出售。对于把房子卖给政府做保障房的居民,也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税费或政策优惠。

这种思路还可以更开阔。在城中村改造甚至处理已建成的小产权房时,政府也可以考虑收购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房源,投入一定的资金增加配套,改造为保障房。实际上,城中村和小产权房里,本来就聚集了大量低收入的外来人口居住,如果能改造成保障房,既节约了保障房建设的时间和资源,又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一举两得。

在进行各种探索的同时,有一点必须明确,就是要进行全过程的监管,警惕在探索过程中保障房变味、走样,甚至成为少数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对于探索成功的经验,也应该尽快进行规范,加以推广。

(记者 王 炜采访整理)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段若兰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聚焦南方洪涝灾害
>> 详细

各地新闻
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建设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决心。>> 详细
点击排行
  孟建柱强调:坚决打击防范暴力恐怖犯罪活动
人民日报发布各地保障房建设进度排行榜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