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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事业单位人员互相流动可免笔试
2011-04-07 09:10:4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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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打破以往只能顺向流动的“老传统”,将可互相流动。而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互相流动时,可不用再参加招考,或者简化招聘程序直接进行面试。这是本市首次对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动做出明确规定。

去年本市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后,针对一些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通知指出,实行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经原单位同意,新的用人单位考察考核合格,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在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事业单位分为三种类型,即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一直以来,这三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只允许从全额拨款到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的顺向流动,原则上不能逆向流动。自去年6月起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后,只要已建立公开招聘制度、符合岗位需要和条件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作人员,都可以互相流动。也就是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可向全额拨款单位逆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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