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社会
“灰色维权”倒逼用人单位合法用工起监督作用
2011-08-03 09:05:37      来源:法制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劳动者投诉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企业却说是劳动者自己不肯签合同,但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最终,用人单位只能按双倍工资赔偿给劳动者。”上海市一位劳动争议仲裁员说。

《法制日报》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获悉,如今的职场出现了一批“职业维权者”,他们平均在每家企业工作不超过两个月就提出辞职,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的胜诉率接近100%。“职业维权者”的产生很大程度上与当前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有着直接联系,他们的行为很有可能为一些企业所不容。然而,这种维权行为在客观上对一些企业的不法作为起到了监督作用。

职场现“职业维权者”

近日,记者从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了解到,工作人员在处理日常案件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一个熟悉的名字,浦东仲裁院已经受理这名“维权者”多起劳动仲裁案。

据介绍,2010年年初,这名“维权者”进入上海一家电器公司工作,工资为每月2000元。两个多月后,他向公司提出辞职,与公司结清工资后不久,又以公司没有支付其加班费,也没有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费为由,提起劳动仲裁。经过劳动仲裁机构的审理,判决公司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费,并支付加班工资等总计1500余元。

让仲裁院的工作人员不解的是,每两个月,就会收到这名“维权者”的诉状,起诉的对象都是他之前工作过的公司,诉讼理由不外乎是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却大喊冤枉称,是这名“维权者”自己借口不签合同,后来公司一忙就拖延了。在诉讼过程中,这名“维权者”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企业则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此类案件最终都是以企业支付双倍工资收场。去年年底,在办完这名“维权者”的第五个“维权案”后,浦东劳动仲裁院认定其是刻意“制造”维权案。仲裁院又对近两年的维权案进行了梳理,竟然又发现了两三个“常客”,而他们选择的对象一般都是私企或者小公司。

“目前众多类似餐饮、美容等服务性行业是‘被’维权的重灾区。特别是在上海施行普通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初期,有关这方面的劳动争议有所上升。”浦东劳动仲裁院主任汪海潮说。

不过,已经将3个老板告上了法庭的王小姐并不认为自己是在“制造”维权案。她说:“我是被‘逼’出来的,我不承认自己是恶意维权,也不是职业维权人。”

据王小姐介绍,由于她所从事的行业本身存在较大的流动性,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四金”、不给加班工资成了家常便饭。“企业不尊重人,总想着怎么克扣我们的钱,而我们自己又吃亏在不懂法,所以我就想到了自学,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王小姐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我从没想过靠打官司挣钱,根本上我还是想找份工作。”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聚焦南方洪涝灾害
>> 详细

各地新闻
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建设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决心。>> 详细
点击排行
  红十字会捐建玉树卫生院成本遭质疑 差价高达5倍
文化部和文物局称故宫文物受损确为操作失误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