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民申请出入境证件(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为满足紧急出国(境)人员的办证需求,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可提供加急办证服务,加急办证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加急不收取任何加急费用。
另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从未授权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办理出入境加急证件。申请人如发现非法中介机构及个人声称代为办理出入境加急证件的,可拨打28951900举报。
申办护照急办条件
出国奔丧或探望垂危病人(须提交对方医院证明及关系证明)。
出国治病(须提交医院有关证明)。
出国留学且开学日期距办证之日不满1个月的(须提交入学通知书)。
公派出国留学(须提交国家公派证明)。
国外的入境许可证或签证有效期到期日在拟领证日之前的(须提交国外入境许可证或签证)。
申办赴港澳证件急办条件
赴港澳奔丧或探望垂危病人(须提交对方医院证明及关系证明);赴港澳读书(须提交入学通知书);已获港澳入境许可赴港澳就业、培训(须提交相关港澳入境许可证明)。
申办赴台湾证件急办条件
赴台湾奔丧或探望垂危病人(须提交对方医院证明及关系证明);应邀赴台(提交国务院台办签发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赴台商务(提交国台办经济局签发的“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来源:新闻晨报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