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从28日起,上海降低了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并在市发改委网上公布了411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这也意味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其销售价格均不得超过这次公布的价格。
昨天,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在本市销售的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并表示,此举为减轻社会药品费用负担,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
记者了解到,从昨天起,上海将进一步降低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其中,涉及单独定价药品价格237种,统一定价药品价格则有3877种。比如,在单独定价药品中,SandozGmbH(原奥地利比切姆公司)生产的250mg(40万单位)*24片装的片剂青霉素V最高零售价被确定为20.20元。而哈药集团总厂生产的1g瓶装阿莫西林(益萨林)粉针剂,其最高零售价则为8.10元。
此外,上海还取消了20种已停止生产或进口的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并取消了阿斯利康公司生产的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的单独定价资格和价格。
市发改委表示,此次公布的相关药品价格均为最高零售价格。也就是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其销售价格不得超过这次公布的价格。上海也鼓励各类药品经营者通过改善管理、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降低实际零售价格。
值得提醒的是,昨天起,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执行相关药品的实际加价率,以最小零售单位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加价率不得超过15%。若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也不得超过75元。
来源:东方网 编辑:张少虎 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