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

作者:阳帆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3-15 13: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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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阳帆)当网络消费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买卖双方在虚拟空间交易中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利益容易受损的情况。面对消费习惯、消费环境的改变,如何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4日,四川省工商局局长、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长万鹏龙接受记者专访。

记者:今年中消协将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如何理解这个主题?

万鹏龙:这既是为了倡导网络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法定义务,也是强调通过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省消委会将着力提升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方面的消费知识与维权意识,利用好中消协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等平台,通过以网治网的方式,化解网络消费维权中地域跨度大的难题。

记者:去年四川省在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创新举措?

万鹏龙:去年全省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首次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

仅去年6月,就对阿里巴巴、天猫、淘宝、京东等10家网络交易平台及网店销售的家用电器、服装、皮鞋、运动鞋、水嘴等146个批次的商品进行抽样送检。同时,拓展信息沟通渠道,省消委会通过四川消费维权网、“四川消费者之家”微博和微信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更多方式的咨询投诉通道。

记者:应对新变化,全省工商系统在消费维权上还将有哪些新举措?

万鹏龙:今年,将继续推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创建试点城市,提升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影响力。开展“2017年红盾春雷行动和质量维权行动”,加大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对网购退换货、公用企业服务、修理和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全省消委组织将结合诚信兴商、质量月等时间节点开展消费体验活动,提升消费者的现场消费知识和商品认知能力,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向广大消费者倡导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理念,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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