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辽宁省林业厅获悉,辽宁林改取得丰硕成果,完成确权面积1871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5%;参改农户434万户,群众满意率98%以上。
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从2005年3月开始,集体林面积9000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6.3%。林改后,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大大加快。2010年全省林业产值达到921亿元,是2005年的2.5倍。
据介绍,改革之初,集体林确权到户后,农民群众发展林业面临着“五难”:管理分散,农民办事难;束缚太多,放活经营难;经营分散,闯市场难;技术缺乏,搞经营难;资金短缺,大发展难。
针对以上问题,该省按照“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原则,着力开展了一系列配套改革,破解了“五大难题,取得了“五大成效”:确立了林农经营主体地位,解决制约农业发展体制性障碍;分山到户,使林农对山林保护意识增强;林地充分利用,林业经济飞速发展;增大林农就业,增加林农收入。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张志茹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省山区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带来了可喜变化。”据统计,林改后全省从事林业产业的人数已达1200多万人。2010年辽东地区农民林业收入已占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
来源: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记者 刘策 实习记者 毛子辰)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