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田园丽人,感悟最美乡村,用镜头记录锦绣田园,用身心感受山野之美,倾听闺中欢笑,收获一种离你并不遥远的纯美!
作为“寻找辽宁最美乡村”系列活动之二,最美乡村所属城市代言“田园丽人”大赛报名工作现已启动。
本次形象大赛不同于一般的选美活动,为了更好地推广我省的乡村游活动,通过遴选成功的形象代言,把乡村泥土的芬芳,与田园丽人的纯情本质组合展示,定会令人耳目一新。
本次大赛仅限女性报名,将分为预选、初赛、决赛三个阶段,最终在沈阳地区决出为我省14个城市最美乡村形象代言的14位“田园丽人”。
具体参赛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9月29日至2011年10月20日
二、参赛条件:
1.中国公民;
2.选手年龄在23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且未婚未育;
3.选手身高168公分以上,体貌端正,秀外慧中,擅长才艺表演;
4.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中专或同等学历),特殊情况经主办单位同意可酌情考虑;
5.熟悉所在城市风土人情,喜爱乡村旅游。
三、报名方式:
所有参赛选手均采用网站直接在线报名,登录北国网(www.lnd.com.cn)点击进入“聚焦辽宁最美乡村”板块,下载报名登记表,请认真填写详细真实的资料,并且上传个人形象照等,填写完 毕 后 发 送 至 电 子 邮箱1964507043@qq.com。个人简历务必填写详实,所留电话真实有效,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通知。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14位“田园丽人”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塞班岛浪漫风情游奖励,在网络刊出本人靓丽形象MV宣传片,并在全国推广。
五、声明:
1.获奖的选手如因自身原因无法接受获奖奖项或者违反活动规则被取消奖项的,将由下一名选手补上因放弃或取消的奖项。
2.所有参选佳丽必须严格遵守活动条款和规则,不得出现虚假行为,并且要为自己所提交的资料以及相片等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组委会拥有活动的所有权和最终解释权。
3.活动主办单位对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料、相片、视频和活动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
4.参赛选手无须交纳任何参赛费用,但若因参赛选手自身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5.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必须严格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报名电话:024-22698117
024-22865402
报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39号辽宁报业传媒集团北国网
赛事场地招商电话:15524380255
注:“聚焦辽宁最美乡村”系列活动之主题摄影大赛作品征集至10月31日 ,可将作品传至邮箱1964507043@qq.com。
辽宁最美乡村宣传报道组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