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花35万元按新车买入,原来是个二手货
杨女士和她购买的奔驰车在4S店里留影
维权事由
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杨女士在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销售人员说该车是一辆展车,从未维修过。可是8个月之后,车主发现该车在2009年有过两次肇事出险记录。7月20日,市民杨女士向本报投诉,希望4S店能够给她退车,并赔偿相应损失。
销售人员推销——4S店有台展车要出卖
杨女士家在抚顺。据她陈述,去年5月,她接到辽宁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东陵店)一位销售人员的电话,说店里的一辆奔驰C230展车要卖,新车的市场售价近40万元,这辆展车只卖35万元。
杨女士随即来到该4S店。销售人员告诉杨女士,这辆车是总部给4S店配的展车,一直放在展台上,2008年12月办理的牌照,平时基本没人开,里程表显示的公里数很小,而且这辆车连一个螺丝钉都没动过,也没出现过任何事故和调表翻新等情况。杨女士简单检查了一下车况,感觉确实像辆新车,就花了35万元买下,并与4S店签了新车购销合同,4S店还主动替杨女士预付了一年的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