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昨天下发通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领取资格认证下月启动,认证时间为4月1日至6月26日。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认证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其基本养老金、定期救济费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
认证对象为: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上年底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定期救济费的供养直系亲属。电力、铁路、煤炭、邮电、交通、水利、金融、民航、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行业统筹及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定期救济费的供养直系亲属,不在此认证范围。
来源:南京日报 (记者 肖姗) 编辑:冯媛 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