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吉林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对生活困难劳模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每年达800万元,列入市财政预算。
作为我国东北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吉林市曾涌现出大批国家和省级劳动模范。近些年来,由于企业破产或改制下岗事业、收入偏低、患大病医药费支出过多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虽然每年社会各级组织对困难劳模都有帮扶,但都是临时救助性的。为使对困难劳模的帮扶制度化、规范化,吉林市委、市政府做了这一决定。
据了解,吉林市对生活困难劳模给予的补助将包括"三金",即低收入补助金、特殊困难帮助金和"两节慰问金"。对省级劳模(含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月实际收入在1800元以下的补足到1800元。市级劳模(含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月实际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补足到1500元。劳模本身因首次患有11类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住院治疗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大病帮助金。每年元旦、春节发给每名困难劳模1000元慰问金。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记者 刘毅非) 编辑: 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