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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关伪造新华社公函删帖 灰色利益链已形成
2010-11-22 13:27:18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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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管网络“灰公关”

受访的法学专家和传媒专家大多认为,规则缺失、监管真空和商道淡薄,催生了这朵“恶之花”。

刘军认为,我国互联网的发展非常之快,“相关司法从制订到执行,都大大落后于网络发展的需要。”他表示,“就算出了事,大多由工信部门出面调停,最多罚款了事,才让一部分群体在网上无所顾忌。”

中国互联网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近几年来,网络对现实生活的渗透超乎想象,而包括“网络公关”在内的新生事物,尚未来得及进入法律规范的视野,处在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

凯迪网总编“牧沐”认为,应该制定《网络法》来加强对网络世界的规范。刘军建议设立一个专业监管机构来加强对网络世界的监管。胡彬则认为,以一定程度的实名制为基础,以严苛的法律责任为界限,是规范网络公关乱象的终极解决方案。

然而,部分受访的互联网从业者和网民却担心,若是为了规范网络公关乱象而过度地引入公权力,网络空间中最弥足珍贵的东西——自由,可能会因此受损。

姜奇平认为,网络公关的问题根源在于它们处于灰色地带、使用灰色手段来做灰色生意,政府需要做的,恰恰是明确它们的授权和地位,在保证其“信息透明,责任明晰”的前提下,为它们建立一套有效的游戏规则,在加大网络行业整体自律的基础上,将网络公关从“暗箱”拉入“阳光”。

刘军也认为,网络“灰公关”在法律、行规和道德的空档期,也许有所斩获,但是几年之后,随着法律行规的日渐清晰、同类公司的逐步规范和公众意识的日益跟进,这笔钱“一定不好挣了”。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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