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调查显示,2010年哈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20.3元,比2005年增长100.2%(以下数据对比基期均为2005年)。
随着农村居民外出从业人数的增加,人均工资性收入得到快速增长,由2005年的761.1元增加到2010年的1743.5元,增长1.3倍。工资性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由19.0%上升为21.7%,成为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推动力。
2010年,农村居民在非企业组织中人均劳动收入为194.0元,比2005年增长66.4%。招商引资、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0年,农村居民在本乡地域人均劳动收入为725.0元, 增长1.1倍。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为824.5元,增长1.7倍。
“十一五”时期,在农产品产量增加和价格上涨的双重作用推动下,农村居民第一产业收入快速增长,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农业收入4209.4元,比2005年增长85.6%;牧业收入648.6元,增长69.0%;林业和渔业收入9.5元,增长93.9%。
土地经营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的不断增加,以及农业机械化和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在收入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增收的亮点。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425.2元,比2005年增长99.3%。其中,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58.6元,增长1.8倍;租金(含农业机械)收入48.7元,增长3.6倍;利息收入10.9元,增长4.5倍。
2010年,人均转移性收入为526.6元,比2005年增长3.1倍。其中,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和带回收入增长1.4倍;城市亲友赠送收入增长85.3%;离退休金及养老金增长5倍;报销医疗费增长10.4倍;其他转移性收入增长4.1倍。其他转移性收入中,粮食直接补贴收入增长3.9倍;良种补贴(粮食种植)收入增长2.6倍。
来源:黑龙江晨报 编辑:邓京荆 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