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
6月29日,在《社会保险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社保法河南专题报告会上全面阐述《社会保险法》的重要意义、立法原则和主要规定的同时,诠释了党中央把它的实施时间与党的生日放在同一天实施,决不是时间的巧合,更凸现了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和理念。
我国从1993年着手起草《社会保险法》草案,历时17年“三报四审”最终定案颁布实施。它不仅集中体现了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了人民群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循序渐进法治框架,更充分吸纳、借鉴了社会保障发达国家的智慧,具有强大的成熟的政治、经济、社会、实践基础。
为进一步促进全国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和依法行政,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胡晓义称,尽管社保法还存在立法层次抵、缺乏权威性、体系有缺失等问题,但它明确了全国覆盖和统筹城乡的调整、适用范围,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强化了政府在筹资方面的责任,保障、扩大了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体制,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内容。这些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进入了公平性、流动性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法治依据。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杨波)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