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中地区>河南>本网专稿
南阳中院劲吹和谐风 给力七届农运会
2011-06-13 19:54:50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南阳市作为第七届全国农运会的承办城市和中原经济区重要增长极。近年来,在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方面速度加快,涉及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案件争议案例日渐增多,南阳市两级法院及行政庭找准自身定位,当好矛盾化解“减压阀”,甘做行政机关依法“助推器”,打造成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力军”。

认准定位 当好矛盾化解“减压阀”

“法院的做法不仅照顾了搬迁商户的合法权益,更保障了钢材市场的顺利搬迁,为农运会环境建设出了大力,如果不是法院的积极参与,后果真的很难想象!”南阳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陆波谈到去年的那起案件,在对法院的配合非常满意。

2009年12月26日,为配合第七届全国农运会和南阳市“六创一迎”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市区武侯路钢材市场进行关闭,由于事前沟通不够充分,通告下发后,立即招致上百户商户的不满和抵制。二十余家商企向南阳中院递交诉状,状告市政府,要求撤销关闭通告。南阳中院接到诉状后,立即进行深入了解和实地查看,发现市政府的关闭通告的确在程序上存在不当之处,便建议市政府顺延关闭决定,通过圆桌方式对双方进行协调处理。最终,通过南阳中院和市政府相关组成部门的共同努力,终于协调处理了该案,商户们纷纷撤诉,在顺延期内自觉搬离钢材市场。

服务大局是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对行政审判来说,此项职责尤为重要。近年来,南阳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和政治意识,引导教育广大法官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坚决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陈旧思维模式,对一般行政案件,坚持既注重诉权保护,又严格立案标准;对冲突激烈、社会影响大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案件,及时启动风险评估机制,重点督办,全程监控,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之间找准结合点,妥善化解,很好地起到了矛盾化解“减压阀”的作用,服务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2009年9月,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办事处某居民组向南阳中院起诉,要求撤销南阳市政府为郑州市铁路局南阳车务段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南阳中院行政庭进行审查及现场勘验后,发现争议土地从修建南阳火车站至今车务段已使用30余年,现正用于建设车务段调度指挥中心。由于政策原因,当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存在手续不完善情况,如果立案审理,问题会更为复杂,矛盾将更难解决。南阳中院遂从大局和稳定的角度考虑,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给市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南阳市市长穆为民收到建议后,十分重视此案,专门在司法建议上作出批示,对法院的司法建议予以肯定。

在案件协商过程中,居民们再次强烈要求法院立案审理。考虑到是历史遗留问题,且一边是涉及南阳发展的铁路重点工程,一边是失地居民,合议庭又专程赴郑州向郑州铁路局分析利弊,提出处理意见,引起铁路局的重视。最终,该案在郑州铁路局和南阳市政府的共同参与下,得以妥善解决。

积极作为 甘为依法行政“助推器”

“市中院为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院和政府良性互动关系,对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进行剖析梳理,提出了相应意见,这一做法很好,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在今后的依法行政过程中要认真采纳‘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2010年5月20日,时任南阳市市委书记的黄兴维在阅读完南阳中院报送的《2009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后这样批示。

2010年6月8日上午,在南阳中院第一审判庭内,公开审理一起房屋登记行政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坐着来自南阳市委党校中青班的60余名科级干部学员。

邀请党校学员旁听的这起行政案件是一起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房屋登记纠纷上诉案。一审原告王某在与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时,发现公司将已经分配给自己居住的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并向南阳市房管局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房屋产权证书。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了南阳市房管局的房屋转移登记行为,并撤销其为第三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公司、第三人不服,向南阳中院提起上诉。这起案件也是南阳中院针对当前房产土地争议多发而为学员们精心准备的生动教材。

法庭上,60余名党校学员不时眉头紧皱,不时微微点头,不时认真记录。“法院邀请党校中青班学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对已在领导岗位上的这批学员来说帮助很大,大家都感到受益匪浅,这对提高大家今后的依法行政能力必将起到很大的推动和帮助作用。”带领学员前来旁听的南阳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应强教授在庭审结束后这样说。

在行政审判中,南阳中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每年定期制作《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上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梳理,对败诉原因进行剖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适时邀请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旁听案件审理,树立党校学员依法行政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的发生。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较好地解决了“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做主、案件协调难”等问题,探索建立行政协调机制,增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促进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基于南阳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和一系列典型做法,2010年3月12日,河南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暨经验交流会在南阳召开,南阳中院首先在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强化协调 打造社会和谐“生力军”

“感谢您!因为您的无私付出和辛勤调解,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在我心中,您是人民的好公仆!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典范!”今年5月17日,河南省西峡县的刘某给南阳中院行政庭法官送来一面写着“秉公办案为民事,德高望重受众仰”的锦旗和一份感谢信,在信中刘某这样感谢和称赞办案法官。

2009年,原告刘某到西峡县法院起诉与丈夫王某离婚,由于在财产分割方面无法提供确切证据予以证实,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小孩随刘某生活,而未对夫妻及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010年7月,刘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要求对丈夫名下的房屋进行分割,同时,另案起诉要求对共同出资建设的其它房屋进行确权。由于小孩判给刘某后仍随爷爷奶奶生活,刘某还向法院申请对小孩的抚养权进行执行。王某的父母得知情况后,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王某的房屋登记。至此,原来的夫妻、父子、公媳之间因一起离婚案件一下子引发了一起行政案件,一起执行案件,两起民事案件,共四起案件。行政案件一审判决撤销了西峡县政府的房产登记。宣判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由于多起案件交叉诉讼使当事人矛盾激化,二审庭审中双方言辞激烈,均拒绝协调和解,并扬言上访。合议庭考虑到涉案当事人原为夫妻、父子、公媳关系,协调和解将更有利于今后的生产生活,便商定下大力气做好协调工作。在数次约见和电话联系之后,双方终于同意法庭协调。

为了使案件协调工作更好开展,5月10日,合议庭提前约好当事人,冒雨赶赴西峡进行协调,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拉锯战整整持续了一天,差距在一点点缩小,双方曾数次中断协商愤然离席都被合议庭及时劝阻。最终,双方还是被办案法官不离不弃的诚心所打动,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双方还分别向法院递交申请,撤回了与此相关联的其他三起案件的诉讼及执行。至此,这一涉及民事行政交叉的多起诉讼案件因行政案件的成功协调,都得以圆满解决。

南阳是人口大市,更是案件大市,案件数量多,处理难度大,案结事了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为此南阳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改变过去“非对即错”的绝对化倾向,把“化解争议、理顺情绪、促进和谐”作为衡量行政审判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实现案结事了作为检验行政审判工作的硬性指标。积极探索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行梯次调解和联动调解,推行和谐司法模式;巩固和完善行政协调与民事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摸索总结了换位思考营造氛围、寻找症结消除根源、因事制宜分段协调、问题分析均衡选择、联络互动借力协调等行之有效的协调方法,促进了行政协调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力军”作用。

中院行政庭连续十余年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两次,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尹应哲,“让生命与使命同行”的好庭长王建亚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2009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63件,其中协调撤诉结案1104件,协调撤诉率达到80%,2010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432件,协调撤诉1265件,协调率达88.28%,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生俊东 通讯员 闫林 卢国伟 王彬) 编辑:宁波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中美澳艺术滑水对抗赛
2011中美澳艺术滑水对抗赛>> 详细

各地新闻
伟大历程>> 详细
点击排行
  李克强:实现保障房建设目标 兑现对民众承诺
胡锦涛抵达哈萨克斯坦访问并出席上合组织峰会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