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活动现场
12月30日上午9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社厅)与郑州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启动仪式活动,在郑州市绿城广场拉开序幕。省人社厅副厅长韩志奎、郑州市常务副市长胡荃及相关机关、企业单位的代表共同出席了启动仪式。
据悉,近年来,工伤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对保障职工的工伤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逐步显现出了一些不足和欠缺,亟待从法规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为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1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国务院第586号令,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并指出新条例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郑州的启动仪式上,常务副市长胡荃代表郑州市委、市政府致辞时指出,《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修订后《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新机遇,对规范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企业代表感慨地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是党和政府给广大企业送来的最好新年贺礼。它不仅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惠及更多的企业职工,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工伤职工的就医和生活,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工人代表发言称,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更加人性化,为企业职工撑起了“保护伞”和“安全网”。
副厅长韩志奎会上介绍,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社会保险法》颁布后第一部修订出台的行政法规,对进一步推动工伤保险事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完善了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填补了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的制度空白,而且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必将有力的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同时,韩志奎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要牢牢抓住新条例实施的难得机遇,不断推进河南工伤保险事业新发展。
据介绍,此次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活动在河南18个省辖市同时展开。在郑州的宣传启动仪式上,省人社厅和郑州市工伤保险处、政策法规处、基金监督处、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市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社保稽查大队、仲裁院、劳鉴办、12333咨询服务中心、市直30家参保单位也参加了宣传活动。为方便市民,相关部门还设立政策咨询台。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杨波)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