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不热最高全额退费!庄里供暖退费的事儿快看这里~

来源:燕赵晚报
2017-03-16 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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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零时起,石家庄为期4个月的冬季供暖期正式结束。这两天,本报陆续接到一些小区居民反映的各类“暖问题”,诸如暖气不热咋退费、测温后对方不签字咋办、暖气改造施工未回填等。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昨日分别联系相关部门“解疑释惑”。

说法

若因供热公司造成室温不达标应予退费

就热用户申请退费问题,石市供热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答复说,如果热用户认为家中室内温度不达标,应该第一时间联系供热公司要求派人上门测温,测温结果还需要双方签字确认,此为退费依据。若热用户与供热公司对室温达标有争议的,可以委托第三方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若热用户直接将问题反映给石市供热管理中心,该中心会要求供热公司在接到反映后的24小时内提供上门测温服务。若是因供热公司的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

据悉,按照今年石市指定的相关供热退费管理办法规定:室内温度标准为18摄氏度,低于18摄氏度视为供热不达标。

如果室内温度为18摄氏度-16摄氏度的,退日取暖费的10%

室内温度16摄氏度-12摄氏度的,退日取暖费的50%,

室内温度在12摄氏度以下的,当天取暖费全额退还。

一般情况下,退费需要等到供暖期结束后进行,具体退费形式需由双方协商。如果有问题,热用户可以向市供热管理中心反映。

提醒

供暖结束 先不要随意动设备管道

不少小区目前用的是地暖,供暖结束之后,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昨日,记者联系到北站供热站的技术人员胡师傅,对方介绍说,在供暖结束后,供热方将会对管道进行全面的清洗,所谓清洗就是不断用水循环冲洗管道内的脏物,因此业主最好不要擅自动家里的管道设备,表面上没有了暖,但是冲洗过程还是会有水循环。他介绍说,冲洗期时间不好界定,如果设备有问题,最好是先咨询一下换热站,然后找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查看。

答疑

延期交暖费 是否要缴滞纳金?

延期交取暖费到底还要不要缴滞纳金?这两天,这个问题在棉四小区住户琳达(化名)的脑中一直挥之不去,“咋不同公司规定不一,标准也不一,这是咋回事?”

据琳达介绍,她常住棉四小区,取暖费为全额缴纳。同时,她在卓达太阳城还有一套房,长期空置,每到取暖季只缴20%的热损。在今冬供暖期前,两套房都未提前缴费。“棉四是华电上门收费,今年要看房产证,当时手头没有,收费员说可以在供暖期结束前再统一收取。”为此,前不久,她接到华电通知,说尚未缴纳2016年度冬季取暖费的业主,请于3月10日到一银行网点设立的收费点统一缴费,“当时缴费的有不少人,都没有收取滞纳金”。

可没想到,就在同一天,她还接到负责卓达太阳城小区供暖的供热公司电话,也是催缴2016年度冬季的热损费,“除了让我缴200多元的热损费外,还要收70多元的滞纳金。”她感到不合理,对方也拿不出相关文件,经交涉,对方同意不收取滞纳金。可琳达却疑惑不解了,热用户到底该不该缴滞纳金?

随后,记者从石市价格主管部门获悉,滞纳金并不在该部门管辖范围,也从未制定过收费标准。石市供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曾答复说,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要依据双方签订的用热供热的合同条款执行。

事件

北焦花苑:家里提前“停暖”咋退费?

“我家暖气从这个月月初就不热了,怎么还提前‘停暖’了?像这样的情况,给退费不?”昨日,住在北焦花苑小区的业主王庚(化名)打来电话咨询。

北焦花苑位于新华区北站附近,属于石家庄市北站热力站供热,地暖采暖。业主王庚称,3月1日那天上午,在家看电视的他突然感到室内温度越来越低,身上也觉得有点凉,他去摸了摸位于室内的地暖管子才发现,竟然没啥温度。“难道是管道出了问题?”王庚说,他想过两天修好了温度可能就会恢复,于是便耐心等待。可不成想,直到要停暖了,家里的暖气还是没有恢复。

王庚说,他也咨询过两户邻居,暖气状况基本类似。“我现在比较关心的是退费问题,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能申请不?”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上小区供热企业石家庄市北站热力站,一位工作人员称,北焦花苑小区属于首年供暖,管道在试运行阶段,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公司也一直在进行调整,针对有居民反映的暖气不热现象,公司都会派维修工人上门测温,而温度记录显示均能达标。

关于有居民咨询的退费问题,她表示,退费要具体看热用户家的室内温度,需要提前要求上门测温,然后有双方的核实、签字才行。

金马腾达园:暖气温度“缺斤短两”?

家住金马小区腾达园27号楼的冯海兵(化名)说,就在一个多星期前,家里暖气开始“退热”,“之前供热不错,这一阵白天暖气温乎,一到晚上10点之后,暖气就变凉。”因为家里有生病的老人,他比较关注室内的温度。

他也曾咨询过附近交换站,对方说,站上管网水温有时不太正常。他随后向供热公司反馈,尚无人员上门查看或测温,“不知这一情况是否可以办理退费,又该如何办理?”

记者在14日下午联系到中电投客服人员,对方回复说,如果连续24小时业主家中暖气达不到这一温度,经供热企业上门测温后,情况属实,并且暖气不热的原因是由供热企业造成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可以办理退费。

工作人员说,退费程序是在供暖期结束之后,由业主手持签字的凭证到当地供热企业营业所办理,一般退费情况是在下一个采暖期交费时,自动从个人的暖费金额中给予扣除。对于冯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他表示会与业主联系,现场查看原因。

通仓路8号院:供热公司不签字能退费吗

家住桥西区通仓路8号院的李伟(化名)也来电说:“ 供热期我家暖气不热,供热公司测温为14摄氏度,我们要求按规定退费,可对方说要有公司负责人签字,如果负责人一直不签字,我们是不是就不能申请退费了?”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该辖区换热站负责人,对方表示按公司规定无法接受记者采访。

随后,记者就此事拨打了华电供热客服,一位工作人员记录了相关情况表示会给记者反馈。本报也会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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