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记者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截止目前,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海南省自2009年全面部署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并建成省、市县、乡镇三级联网的农村宅基地产权管理信息系统。截至2011年6月底,共为680242户农村宅基地确权,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674603本,面积30.08万亩,占全省应发证总农户数的80.6%。
据悉,自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海南省及时举办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培训班,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切实推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海南省从2002年起开展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2005年1月15日,全面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划界与登记发证工作,登记发放集体土地所有证92810宗、总面积4834.2万亩,占应确权土地总面积的99%,制作了海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并建立了海南省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库,成为我国第一个基本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省份。
此外,海南省有关部门还完善了相关法规和政策。2006年出台了《预防和处置土地权属纠纷群体性事件暂行办法》,成为全国第二个颁布处置该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的省份;2008年海南省出台了第一部处理土地权属纠纷问题的地方法规——《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
记者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接下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将继续开展督导工作,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确权成果使用要求,逐步启用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对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置换以及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工作如何应用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指导市县逐步规范农村土地确权成果的使用。同时抓紧实施农村宅基地产权管理三级网络能力建设,建立宅基地登记审批系统和宅基地地籍成果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提高地籍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地籍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程度。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记者 黄一鸣 刘小利 通讯员 王校彬)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