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广东、广西、福建三省(区)从今年4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联合行动,重点是从严查处客运交通异地违法行为,防止客运车辆重特大事故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介绍,在集中整治联合行动中,每月10日、20日、30日定为粤桂闽三省(区)统一整治行动日。三省(区)交警部门须将各地查获的外籍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省份,对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除罚款外还按规定一次记满12分,并通报车辆登记注册地公安交警部门。
今年以来,广西三级以上客运企业被记录在案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4033起,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营运客车道路交通事故15起,共造成51人死亡。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