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代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二)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四)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六)有义务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听证会报名方法
向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或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www.gzjt.gov.cn)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后从3月20日起至4月3日17时30分(非工作日除外),每天08:30-12:00、14:00-17:30两个时段在广州市公路主枢纽指挥中心(广园中路338号)业务大厅1楼报名处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其中,市民代表和旁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乘客代表需持所在地乘客委员会或客运管理部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行业代表需持所在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每家媒体限报2人)需持所在单位证明及本人记者证和身份证报名。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组织或单位可直接在报名表上盖章证明。
听证会报名点联系人:江先生、龙先生;联系电话:020-38180273,020-38180279。
有关听证会公告及报名方式的详情,广大市民可以登录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www.gzjt.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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