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房东是男的,那么我很肯定地告诉你,实际上房东是女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利用周末时间入屋调查疑似出租经济适用房。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问话调查中,疑似租客在回答问题时漏洞百出。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一旦发现业主违规出租房屋,政府将立即收回该房屋产权,并处予5年内不得再申购经济适用房。
现场
疑似租客答问颠三倒四
前晚7时30分许,本报记者随检查组来到白云区育龙居C8栋103房门口,发现屋内有灯,但住房保障办的工作人员持续敲门约2分钟,才见到一名光膀年轻男子缓缓开了门。
记者发现,屋内摆满了各式教材书籍。住房保障办的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该名男子声称“自己是业主的亲戚,和同伴初到广州几天,业主刚出门,有什么事可等业主回来再详谈。”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来自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问答式调查中,该名来自山西大同的赵姓男子的回答漏洞百出。如律师问到和业主是什么亲戚时,赵某说“是个远房亲戚,也可以算是朋友,”再问业主近期是否居住于此,其回答是“我们到广州住进来的4天里是不见他们的,”与之前的“等业主回来再详谈”有明显出入。更为可笑的是,当律师问业主是男是女时,赵某很肯定的说:“是男的!”律师反问:你见过业主了?赵某接着话说“没见过我们怎么能住进来!”接下来律师的回答却让赵某给愣住了:“你说房东是男的,那么我很肯定告诉你,实际上房东是女的!”
问话调查结束后,律师要求赵某确认内容并签字,但赵某无论如何不肯签名,最后以“肚子饿了要出去吃晚饭”而离开了房子。市住房保障办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向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再三强调过,经适房属于政府物业,严禁业主擅自出租,一旦发现,必将严查,但此现象还是发生了。”
处罚
今年已收回10户保障房
据了解,在2010年《办法》出台前,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范围、上市规定都较宽松,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上市年限为购房后2年,允许部队、铁路、教育、卫生、公安等各大系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房改后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在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也没有对出租作出限制。
而今,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对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开展监管工作。2009年针对保障性住房首次大规模拉网式入户调查,经过1个多月的实地调查,实际入户调查5844户家庭,对调查发现的36户违规家庭进行了严肃处理。
2010年以来,经过调查取证,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取消了11户违规使用廉租住房的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并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已收回8户违规家庭租住的廉租住房,收回2户违规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
2010年5月21日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再次对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和使用情况开展大规模拉网式入户检查工作。而这次入户检查的对象是《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实施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共4729户家庭。经过近一个星期的入户检查,住房保障办将目标锁定了4户疑似出租经适房家庭。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