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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广东城镇新增就业985.9万人
2011-03-01 17:21:50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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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中山召开2011年广东省就业工作座谈会。据悉, “十一五”期间,广东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85.9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4.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1.2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5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

就业基础能力进一步夯实,全省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建立,率先实行了城乡和省内外劳动者统一的就业失业凭证管理制度。就业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的颁布实施,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了更加积极就业政策。

会议指出,根据最新监测显示,外省入粤农民工数量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总体保持平稳,截至2月23日,节后外省入粤农民工总量已达节前返乡农民工总量的84.4%,春节前后求人倍率分别为1.09和1.1,主要行业用工需求变化不大。

会议指出,从总量看,“十二五”时期广东劳动年龄人口增长仍处在高峰期,预计每年需就业的劳动力总量将达到300万人,而每年能提供就业岗位2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将达100万左右。从结构看,“招工难”与“就业难”现象将长期并存并有加剧的趋势。

会议确定了广东“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城乡从业人员达6300万人,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24:36:40。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通讯员粤仁宣)编辑: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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