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在国内都供不应求,显然不需要以低价来占领海外市场。中国的企业、海外的大企业和国际化企业,只有对中国消费者和海外消费者一视同仁,才能得到中国人的爱护,才能壮大和长期生存。
前段时间,有报道称,茅台酒在中国500毫升装的53度白酒价格飙升至1200元人民币,而在纽约华人聚居区法拉盛,同度数1000毫升装的酒价格为220至230美元,375毫升装的则为65到70美元。即使考虑关税因素,换算成人民币也才分别为1300元和400元左右。同样的酒差价很大,而且绝少有假酒,回国带给亲友也颇有面子,因此引发此间华人竞购。
针对茅台酒价格“中外有别”、“内贵外贱”问题,茅台酒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回应说,国际市场还属于开拓发展阶段,价格低些比较正常。但该经理又说,2000年时,国内外的茅台价格基本上是一样的。
开拓市场时期,一般商品可能使用低价策略,而奢侈品显然应该使用高价策略。茅台酒在国内都供不应求,显然不需要以低价来占领海外市场。即使用低价开拓市场策略,在2000年时能做到中外基本同价,也没理由10年后反而海外售价大大低于国内。何况还有关税、酒类消费税、空运成本。所以,人们有理由怀疑该酒在销售上执行了中外有别的政策。
其实这种中外有别的问题并非个例,而是一种多见现象。既有中外企业在商品销售上,在价格和质量上搞中外区别对待的,也有在员工待遇上搞中外两个标准的。2008年,某品牌儿童食品发生质量问题,其企业销售人员坦承销往香港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几率要比内地低很多。一些制造业企业,销往海外市场的产品价格明显低于中国本土的,也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