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南地区>广东>广东新闻
广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将被记分管理
2011-01-13 18:41:19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近日,广东省卫生厅发布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11年1月4日起,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医疗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管理,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当医疗机构的分数达到一定标准时将影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结果。

《办法》是省卫生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订的,对医疗机构常见的多种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记分规定,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当记分累计超过一定分数,对医疗机构将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法》量化了监管指标,引导医疗机构从防范小错做起,规范执业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管理,可以解决过去有的医疗机构小错不断,却没有依据处罚,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的难题。《办法》实施后,对有处罚依据的违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将在记分的同时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没有处罚依据的不良执业行为,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记分管理、记分累记的方法,对医疗机构的日常执业行为实施监理。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记者李文芳,通讯员粤卫信)编辑:杨鑫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5年,对于科技发展的漫漫长路,只是短暂一瞬。然而,中国科技却在过去5年留下了永不落幕的精彩。>> 详细
点击排行
  海地地震一周年 沉痛悼念8位中国维和英烈
河南安阳原市委副书记李卫民被抓获 曾畏罪潜逃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