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下月起有新规
重点车辆仍要记分
虽然交通探头拍不到违法驾驶司机,但重点车辆管理单位均有严格的驾驶人聘用和管理制度,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和记分。
此外,由于出租车和校车等重点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难以举证驾驶人驾驶车辆违法违规的证据,导致部分驾驶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出现交通违法情况,而一旦由此引发交通事故,容易出现严重的后果。
为此,我省将强化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校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对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落实到违法责任人。
由于重点车辆管理单位均有严格的驾驶人聘用和管理制度,因此警方在处理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时,将会通过管理单位出具的确认违法行为人的书面证明
确定违法驾驶人,并按规定对违法驾驶当事人予以处罚和记分,发挥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记分的教育作用。
据了解,目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锁定“车辆使用性质”分别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化品运输、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他校车及货运”的机动车,各地交警在处理上述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时必须按规定予以处罚和记分。
与此同时,省公安厅正加快建设“福建省网上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平台”,方便当事人处理交通监控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实现便民利民措施的新突破。
违法成本并没降低
警方将会加大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力度,路面民警现场查纠的违法情况,一律还是要罚款记分。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监控探头拍照违法不扣分,一些私家车司机会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违法成本降低。因此在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的同时,将会加大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力度,即充分发挥一线警力的主观能动作用,在巡逻执勤、查处违法、事故接处警等工作中,对可疑车辆、人员和物品等进行必要的检查,路面民警现场查纠的违法情况,一律还是要罚款记分的。
同时,充分借鉴警种联动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成功经验,主动加强与治安、巡特警等部门协作,采取区域集中行动、联动设卡、多警种捆绑联动执法等方式,建立合成化执法工作机制。
为配合新规的顺利实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把现场查纠酒后驾驶、机动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货车超载、涉牌涉证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列为全年重点工作,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