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5日上午,福建、广东两省海事局海区联合巡航执法活动在福建莆田港正式启动。( 朱兴鑫 摄)

本次巡航“海巡31”、福建海事局下属的7艘海事执法艇以及2艘渔政执法船共同组成编队进行巡航执法。 (朱兴鑫 摄)

3月25日,全国最大的海事巡逻船之一:“海巡31”正在巡航 (朱兴鑫 摄)
今年入春以来,全国沿海水域发生了多起商渔船碰撞事故。目前,东南沿海又进入多雾季节,大雾给海上商渔船航行和作业安全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3月25日上午,福建、广东两省海事局海区联合巡航执法活动在福建莆田港正式启动。
本次巡航从3月25日起到3月30日止,以“防范商船和渔船碰撞,保障海上航行安全”为主题,沿路巡航南海北部、福建东部海域以及台湾海峡水域,重点对厦门湾至平潭岛附近水域开展联合巡航执法。全国最大的海事巡逻船之一:“海巡31”、福建海事局下属的7艘海事执法艇以及2艘渔政执法船共同组成编队进行巡航执法。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我国今年以来最大规模的跨海区联合巡航行动,由福建海事局、广东海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共同举办。福建海事局通航处副处长王金来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海上巡航执法是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次活动的开展,对于加强闽粤海事管理机构间的协作与配合,充分利用海事大型海巡艇扩展巡航监管范围,保障船舶的航行与作业安全,创建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每年1至5月份为沿海雾季时期。进入3月后,台湾海峡“雾害”频发,部分水域能见度不足30米,船舶通航环境日趋复杂。在本次巡航的基础上,福州海事部门还将继续增派海事执法力量加大船舶雾航设备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船舶配员、船舶助航仪器和应急设备,以及船员对避碰规则的理解、操作能力等,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并将通过传真、电话、VHF等,及时向辖区码头、船舶通报雾情,通过短信平台告知海上交通管制信息,加强对能见度不良气象条件下的海上交通监管。
海事部门提醒,雾季时期,各类船舶船长、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海上航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海上能见度、气象、海况、船舶密度以及水域环境等情况谨慎驾驶;航行在船舶密集区、渔船作业区、施工作业区和水产养殖区时,船长应在驾驶台亲自指挥,增加瞭望人员,采用手操舵避让,防止发生碰撞;对因雾情滞港时间较长的船舶,要信息守听,与码头调度、现场值班人员保持联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切不可冒险开航。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朱兴鑫 通讯员 谢庆岚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