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了解到,在未来几年中,福建省将加快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立法,同时通过生态修复,倡导科学用海和建立应急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优化福建省近海环境优化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
福建省海洋渔业厅厅长刘修德介绍说,“十一五”期间福建省近岸海域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投入3200万元进行环境整治,清理废弃渔船1420余艘,同时新建海洋类型保护区4457公顷,并投入了5000多万元用于增殖放流。2009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2989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但他同时表示,由于一些先天因素的制约和规划方面的不足,福建近岸海域环保压力依然巨大,部分海湾和海域的污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他介绍说,福建省海岸线曲折,500公里的直线距离拥有长达3700多公里的实际海岸线,长度居全国首位。由此造成的众多“口小腹大”的海湾,其中的海水稀释能力较弱,容易形成污染物的沉淀。
刘修德说:“近年来,重工业项目临港化是全国的趋势,而这一现象随着央企大规模入驻在福建又体现得十分明显。但由此造成的滩涂减少,湿地消失,以及陆源向海洋排污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 内陆江河沿岸群众向河床倾倒和堆积垃圾,以及沿岸乡镇生活污水、乡村垃圾随意向海洋倾倒排放现象仍普遍存在,社会公众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他说,福建海洋环保基础设施和防灾能力相对滞后。每年发生的风暴潮、海浪、赤潮等海洋灾害都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此外,台湾海峡作为全国最大和最繁忙的海上航道,一旦发生泄露事故,造成的后果也将十分严重。
福建近期出台的相关意见提出,福建省今后将从6个方面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包括完善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建立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协调合作机制,加强污染物排海控制,开展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修复与建设,提升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强化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的保障工作。
根据意见,福建要争取在2012年实现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63%以上、到2015年提高到65%以上,同时基本实现分类控制规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记者 胡美东 魏添)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