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乱作为成典型表现,往往与贪污贿赂犯罪相互交织
直辖12年来,我市1648名官员因没管好手中的职权遭“栽”了。昨日,市检察院通报了我市直辖以来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情况,据统计,从1998年至2010年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462件1648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成渎职侵权犯罪的两大主体,占整个立案人数的76.7%。
所谓渎职侵权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行政执法人员等已成渎职侵权犯罪的高危群体
当前我市渎职侵权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状态,其中,2007年查办101件112人,2008年查办118件133人,2009年查办155件199人。
市检察院表示,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已成渎职侵权犯罪的高危群体,并且呈现上升趋势。12年来,我市共查办行政执法人员724人,司法人员540人,合计占立案人数的76.7%。其犯罪主要表现是:滥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对不应当许可的事项进行许可;对应当查禁的不依法查禁;对应当处罚的不依法处罚;不严格执法而变通执法埋下安全隐患,以致酿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徇私枉法,滥用侦查、检察、审判和刑罚执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刑讯逼供等。
如原南坪派出所副所长曾宪良收受“银河电子游戏城”给予的财物,不履行查禁赌博活动的职责,放任该场所长期经营赌博机;原南坪派出所副所长陈震、南岸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民警雷达,明知郭某某等人从事经营赌博机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活动,却因收受其给予的财物,而为其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最终导致2008年11月23日“银河电子游戏城”内因赌博引发特大持械斗殴事件,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上述人员均因渎职犯罪而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渎职侵权犯罪与贪污贿赂交织相伴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渎职侵权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相互交织、相互助长、互为因果,社会危害严重。市检察院表示,2008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查办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梁晓琦,市地产集团董事长王斌等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就呈现这样的特点。
从他们犯罪的表现形式上看,蒋勇等人收受贿赂的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手段就是采取违规调整容积率、土地用途及面积,少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通过这种方式从中谋取私利,造成国家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这又构成了渎职犯罪。但是,按照刑法理论的规定,实施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应当择一重罪处理,由于其受贿金额巨大,量刑比渎职罪更重,因此检察机关仅以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
渎职侵权犯罪涉案领域广泛,与人民生活生产和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是当前渎职侵权犯罪的又一主要特点。据统计,我市近年来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涉及林业、矿产、税收、社会保障、司法、安监、工程建设、国土、计生、环保、交通、教育、房屋拆迁、国企改制等多个领域与部门。
市检察院表示,从这些年查办的案件类型来看,渎职侵权犯罪主要集中在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上,共立案查办玩忽职守类犯罪672人、滥用职权类犯罪422人,其中玩忽职守类犯罪和滥用职权类犯罪占了立案人数的66.39%,不作为、乱作为是渎职侵权犯罪的典型表现。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查办力度,市检察院表示,从今年1月起,根据高检院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2年的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及发生在基层农村建设、库区建设之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来源:重庆商报 编辑:于姝楠